青 岛 市 殡 葬 协 会
关于开展“爱岗、敬业、奉献”主题演讲活动
及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4年8月20日是全省第20个殡葬职工活动日。为隆重庆祝这一节日,经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在全市殡葬行业开展“爱岗、敬业、奉献”主题演讲活动,并评选表彰一批文明诚信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自下而上的演讲活动,大力颂扬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先进人和事,展示殡葬系统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职业情操;通过评选表彰文明诚信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先进个人,激发干部职工的进取心和使命感。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活动安排
演讲及表彰活动由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殡葬协会主办,各会员单位参与。
(一)主题演讲活动。先由各单位组织演讲,然后推荐一名同志参加协会组织的演讲。
具体安排是:6月底前各会员单位完成本单位演讲,并报送演讲稿及演讲人员名单;7月下旬协会组织试讲;8月20日(星期三)举行演讲(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二)先进表彰活动。表彰一批“青岛市殡葬行业文明诚信先进集体”和“青岛市殡葬行业爱岗奉献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为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或班组。各会员单位报送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三、评选及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
1、青岛市殡葬行业文明诚信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各项殡葬工作方针、政策,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成绩突出。
(2)管理规范,关系和谐,团队精神好,服务质量高。
(3)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4)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
(5)无实质社会投诉事件。
2、青岛市殡葬行业爱岗奉献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政治,严格执行政策,模范遵纪守法,思想觉悟高。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务能力强,完成任务好,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认可和好评。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4)无实质社会投诉事件。
(二)主题演讲推荐条件
演讲稿内容详实,富有感染力,且是发生在本单位的真实的先进人和事。演讲人要有较好的普通话功底。
四、有关要求
1、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800——1000字)7月底报送市协会。
2、演讲人员须是本单位干部职工,不得外聘。
3、演讲时间7——10分钟。
联系人:孙惠
联系电话:84961513 13792883697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青岛市殡葬协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