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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表彰青岛市殡葬行业先进工作者” 和“青岛市殡葬改革成果摄影比赛”的通知

2016-04-08 15:00:15  117392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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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岛  市  殡  葬  协  会

 

关于举办“表彰青岛市殡葬行业先进工作者”

和“青岛市殡葬改革成果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隆重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和全省第22个殡葬职工活动日,拟举办“表彰青岛市殡葬行业先进工作者”和“青岛市殡葬改革成果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及市民政局关于“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协会年度工作安排,举办评选表彰本行业先进工作者和摄影比赛活动。以集中展示青岛殡葬行业的崭新面貌和殡葬人的精神风采,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 活动安排

(一) 青岛市殡葬行业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①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政策,自觉维护大局,政治素质好。

②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团结同事,乐于奉献,群众威信高。

③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④无实质社会投诉事件。

2、表彰名额

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推荐1名,全行业总计表彰26名。

3、推荐要求及奖励

①6月中旬报送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张免冠近照,2张工作照。

②印制“青岛市殡葬行业‘爱岗敬业’先进个人光荣榜”(图册)。

③择期组织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赴外地考察学习。

④事迹突出者,向省厅和中国殡葬协会推荐。

(二)青岛市殡葬改革成果摄影比赛

1、作品要求

    ①作品必须原创,内容必须真实。作者必须是本单位干部职工。②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③主题明确。内容可以是本单位建设和发展成果;也可以是殡葬职工的美好生活场景。

2、报送数量及要求

①每个单位的报送作品,最少确定一个主题,每个主题图片数量不得少于3张。

②报送时间:若有现成作品,可尽快上报,以便参加中国殡葬协会举办的摄影比赛。其他于6月中旬上报。

③报送作品请附简要说明。包括:主题、名称、作者和联系方式。

3、作品评选及奖项

①拟聘请青岛市摄影家协会专业人员对各报送作品进行评定。

②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③制作“青岛市殡葬改革成果摄影比赛优秀作品汇编”(图册)。

    三、 活动组织

成立由孙志刚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位副会长、秘书处和市局社会事务处人员担任。

该项活动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和协会联合举办。

    四、 其他事项

1、先进个人简要事迹、照片及摄影作品,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2、联系人:杨春水、孙惠;

   联系电话:84961513;

   邮箱:qdbzxh@163.com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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