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是社会习俗人文领域的一场革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一项长期性的社会人文系统工程,被称为继“宅基地”、“计划生育”工作后的第三难。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在乡镇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民情俗事的文化根深蒂固,制约了殡葬改革工作的步伐。近年来,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文明治丧的社会风尙在基层逐步形成,丧葬陋习治理也取得质的飞跃。常熟市通过一年多的实质性殡葬改革搬迁工作,不仅解决了全市百姓的殡葬行为,更重要的是转变了人们殡葬观念和意识,搬得彻底,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协调统筹发展。
虽然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搬迁的很彻底。可是回顾殡葬改革搬迁历程,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一是现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性缺位,《殡葬管理条例》赋予基层民政权力太少,大多事项只能睁一眼闭一眼,万不得已影响较大的,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政府干预。加上近年来,一味讲经济,发展经济,部分群众出现道德上滑坡,借搬迁作为敛财机遇,地方性法规缺位,群众没有对照依据,群众狮子大开口,政府无从着手,不敢碰,严重阻碍了殡葬改革步伐,使得本来就显得疲软的殡葬改革机制更加软化,殡葬管理效能大打折扣。二是乡镇部门间配合联动不力,不管从国家级还是省市级的文件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民政、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到了基层从实际工作中发现,部门联动很难落实到位,民政部门仅靠3-5人孤军奋战,成为一纸空文,散坟乱埋无人管现象,公益性村级小公墓出现变相买卖,穴位占地面积超限滥建无序发展屡见不鲜,成为群众学样标杆,对着干的不良殡葬风尚严重影响殡葬改革的推进。三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已经形成了一种以“入土为安”、“死者安息”为内容的礼仪人文观念根深蒂固,镇村两级领导重视不够,在制订的工作规划或村规民约制定中,基本上没有殡葬改革的内容,新农村建设也忽略了殡葬改革的空间,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没有把绿色、生态殡葬与农村传统的“孝”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宣传,导致与群众的意愿存在有距离感,让群众从思想和心理上难以接受,严重阻滞殡葬改革的进步。存在不足是客观的,我们可以用支塘镇蒋巷村常德盛书记说过一句话,“天不能改,但地一定要翻一翻”的敬业精神,用于殡葬改革之中,全力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长存于群众心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流动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对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本人认为应该引导全社会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建议如下:
(一)责任明确,营造氛围。要继续通过各类先进的、科学的宣传载体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强惠民殡葬、文明治丧、绿色生态殡葬的政策宣传,让厚养薄葬的理念深入人心。其次,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俗话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突出万事不难”这是我们实际工作中悟出的宝贵经验,需要沿用。
(二)加大土地整理,加快散坟整治。要通过规划,合理调动部门职能联动、能动作用,特别是在加大土地整理、水利规划和复耕复垦契机,早谋划、讲方法、寻出路加快区域性散坟整治搬迁力度,树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为推进绿色生态殡葬添彩,开辟新途径。
(三)创新管理,提升服务。在我们周边,大部分基层乡镇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当地政府要创新管理,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在惠民殡葬上多做文章,要通过管理科学化,服务现代化,流程网格化,操作人性化推进殡仪中心等惠民殡葬公益项目配套建设,大胆尝试引进社会力量和培育孵化社会组织的参与,一条龙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便利,实现殡葬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虞山镇金山社区 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