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发改价格〔2020〕159号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49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区(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市、区(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1。
二、市、区(市)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中的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分别由青岛市、相关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青岛市殡仪馆部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2。
三、应丧属要求提供的高档运灵车接运(购车款40万以上)、馆外遗体搬运、化妆整容、遗体缝补(含包扎)、遗体整形、穿衣(含脱衣)等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区(市)殡仪馆根据服务成本自行制定,由丧属自愿选择,并与丧属签订服务协议,依约履行服务,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四、市、区(市)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购货结算价格的30%。
五、市、区(市)殡仪馆要严格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9号)、青岛市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民事〔2018〕1号),确保各项殡葬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六、市、区(市)殡仪馆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本通知自2020年7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9日。
附件:1.市、区(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2.青岛市殡仪馆部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1:
市、区(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说明 |
1 |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 ||
普通运灵车接运(购车款40万元以内) | 320元/具 | 青岛市殡仪馆服务范围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内的执行此收费标准,超出以上服务范围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约定。 | |
高档运灵车接运(购车款40万元以上) | 双方协议收费 | ||
馆内遗体搬运 | 100元/具 | 不计次数。 | |
车辆、遗体消毒 | 15元/次 | ||
2 | 遗体存放(含冷藏) | 80元/具.天 | 不足2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费。 |
3 | 遗体火化 | ||
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微控单体平盘拣灰式火化炉) | 700元/具 | ||
4 | 骨灰寄存(单盒) | 双盒收费是单盒的两倍。不足半年按半年计费,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费。 | |
普通金属全封闭架 | 60元/年 | ||
青岛市殡仪馆5号楼负一楼骨灰寄存 | 60元/年 | ||
豪华金属全封闭架(包括PVC架和青岛市殡仪馆5号楼一、二、三楼骨灰架寄存) | 180元/年 | ||
5 | 普通纸棺销售价格 | 280元/个 |
附件2:
青岛市殡仪馆部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说明 |
1 | 告别厅租赁 | ||
大中厅 | 500元/次 | ||
小厅 | 200元/次 | ||
惠民厅 | 60元/次 | ||
2 | 告别厅配套接待室租赁 | 60元/次.个 | |
3 | 超大电子遗像屏租赁 | 80元/次 | |
4 | 花圈租赁 | 7元/次.个 | |
5 | 水晶棺租赁 | 80元/次 | |
6 | 横幅 | 100元/次 | |
7 | 挽联 | 10元/副 | |
8 | 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殡葬用品销售价格 | 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购货结算价格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