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方式是由殡葬观念决定的,而殡葬观念则是由人的生死观决定的。因此殡葬文化的首要本质是人的生死观的反映,不同的个人或不同的民族由于受不同的外部环境以及对自然界、人类、社会乃至自身认识的不同,生死观是有极大差异的。一般来说,个体的生死观从属于民族的、国家的、社会的、宗教的乃至某个集团的,也不排除个体独立的生死观。研究殡葬文化只能从整体来考虑,因为它反映的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风貌。个别独立的生死观如果对一个民族、一时代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我们则认为它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进步的发端。生死观决定人的殡葬方式,反过来殡葬方式也影响人的生死观。这正是国家或其它社会组织干预殡葬方式的主要原因。把抽象的理论放到一般实例中我们就理解为什么中国人讲究隆丧厚葬、讲究完(全)尸,而西方人讲究简丧薄葬、轻视肉体的原因。
其次,殡葬方式是社会道德的反映。社会道德水平如何,殡葬方式是最好的窗口。道德是法的淘汰,法是道德的最后防御,道德和法都是国家意志或社会意识的反映。当社会普遍把隆丧厚葬或某一种丧葬方式视为道德时,人们就会推崇它、仿效它甚至极端化。道德决定殡葬方式,殡葬方式反过来为道德的昌盛推波助澜。因此,殡葬方式的改革应从道德的角度去考虑。古人有“终追远慎”之说,其实更有人借助隆丧厚丧以图“孝”名。“孝”为中国历来治国之本;“孝”的标准到了更换的时候了。世移时易,当西方人普遍以“人道主义”为立德原则时,我们的“重死轻生”殡葬道德原则可以休矣。简丧薄葬、捐献遗体(器官)的阻力就是“重死轻生”的衍生物。
再次,殡葬方式是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反映。如果说生产方式是生产力的话,那么生活方式就是生产关系的反映。中国有句老话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一方水土”就是地理条件,不同的地理条件决定着人们不同的谋生方式。谋生方式决定着生产力发展的方向,也决定着生产关系发展的方向。中西(东西)殡葬文化之不同与中西谋生方式之不同有着极大的关系,西方农业落后而海运业商业发达;中国(东方)农业发达而海运、商业落后,由此东西方产生了不同的大文化及殡葬子文化。其实中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为什么海运业、商业不发达呢?关键是中国农业能够做到自足自给,正是这一原因导致了大一统的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尽管中国现今政府施行改革开放政策,生产方式产生了重大改变,但是由于生产关系改革滞后,。人们的生活方式变化仍然不太大,因此对传统的殡葬观念触动不大,同时政府在殡葬方面立法迟缓,行动乏力,即国家干预跟不上也有一定的关系。从社会心理角度看,我们的舆论倡导也跟不上。政策、法规是殡改的硬杠杆,而殡葬改革的社会机制则主要靠生活方式的变改才能从根本上形成。现今中国城市殡改已从尸体处理到骨灰保存上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主要得益于生活方式的提高以及科学思想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