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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多部门发布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措施及倡议

2020-03-20 10:51:23  67047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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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暂停祭扫服务 鼓励网络祭祀

3月17日,河北省民政厅印发《河北省民政厅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全省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提出,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各类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广应用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在线服务,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可提供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应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市县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发布继续暂停集中祭扫活动的通告公告,公布网上祭扫的平台网址和代理祭扫的办理办法,通过开通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丧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丧属的理解和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市县民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标语、横幅、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


广西:暂停清明公墓祭扫 搭建网络祭祀平台

为做好疫情防控,清明节期间,广西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以及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群体性活动。

清明节期间,广西民政厅将通过视频直播,通过官网、移动客服端、广西殡葬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建设网络祭祀平台,积极推广公益集体代为祭扫、网上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供广大群众进行远程祭扫和纪念追思。

广西各地将积极推广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代祭服务,在严格收费管理前提下,可根据群众需求拓展相关的代理服务项目;对已经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海、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将做好登记及后续解释安排。

广西各地还将探索网上缴纳或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现场办理业务人数;对办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或安葬业务等保障服务要采取人数限定,并需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扫码出入登记等检查。



宁夏: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的通知》


3月18日,宁夏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的通知》,明确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区各类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施行实行分类祭扫。对疫情风险较高地区,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生态安葬等群体性活动;对风险较低地区,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

各市、县(区)民政局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请示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同意,统筹做好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

疫情风险较高地区除提供火化、安葬服务外,暂停逝者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生态安葬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火化、安葬业务及新葬治丧的人员,要严格限制人数,严格执行防疫措施。

疫情风险较低地区要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限控祭扫人员数量,做好管控关口前置,缩短祭扫时间;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在有序开放祭扫服务机构场所的同时,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严格落实防护保障措施和人员分流管控措施,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疫情防控期间——

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均应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要求进入人员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强化引导管理,并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和消毒,避免人员扎堆。

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

同时各地也要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纳入祭扫管控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群众聚众扎堆。(宁夏日报记者 赵婷婷)



河南郑州: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3月17日, 郑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清明祭扫服务管理的通知》:

全市所有公墓、陵园、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社区集体公祭、植树葬等群体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各公墓、陵园、骨灰堂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有条件的公墓、陵园,开展网上祭扫和代祭活动。

据悉,该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郑州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发布的,请各有关单位遵照落实。(记者 李丽君)



北京市社工委、民政局、精神文明办:发起“理性追思 文明祭扫”倡议

市民朋友们:

清明时节逢疫情,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祭扫,我们希望您积极响应以下倡议:

1.预约祭扫不聚集。请登录“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通过清明节祭扫预约登记系统和陵园电话预约祭扫。减少家庭人员聚集,祭扫同行不超过3人,按预约时间到达。推荐选择家庭追思、网上祭奠或预约代为祭扫,减少出行和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染风险。

2.做好防护减风险。乍暖还寒,疫情犹在。疫情防控不能放松,出门必须戴口罩,到达陵园要排队,间隔一米保安全。主动出示预约码(号),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后入园。避免交叉感染,请提前自备祭扫用品、毛巾和鲜花。

3.听从指挥守秩序。避开高峰日高峰时段,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车辆拥堵。听从引导有序行进,自驾车有序停放。祭奠仪式从简,减少驻留时间,完成祭扫后尽快离园,共同维护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4.身体异常不预约。外地、境外返京人员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人员不能预约,这是您对奋战在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服务一线全体人员的最大支持。体温检测异常者也不得入园,请您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爱护自己就是保护他人。

5.防火安全要牢记。祭扫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点燃香烛、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鞭炮,做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在街边、路边焚香烧纸,共同维护首都的美好城市环境。

6.文明有礼树新风。勤孝敬,厚赡养。让老人安度幸福晚年,传承弘扬尊老孝敬文化传统。从简办丧,文明祭奠,倡导绿色节地生态安葬,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 “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入朝作战70周年。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缅怀先烈、祭扫英烈是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情况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英烈褒扬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要求,决定在清明期间开展网上祭扫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先烈、弘扬英烈精神为重点,开展网上祭扫,致敬英雄烈士。

二、活动内容

“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和中华英烈网为主要平台,以其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为辅助,联合各地网络媒体平台以清明节为重要时间节点,从2月10日到4月10日集中进行,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打造网上祭扫平台。以引导“网上祭扫”、避免现场祭扫聚集为导向,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和中华英烈网开设网上祭扫专题,设立全国集中统一的网上祭扫平台,作为开展祭扫英烈等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途径,为广大烈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开展网上祭扫纪念英烈等各种纪念活动提供便利。

(二)突出主题祭扫。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越自卫反击战、清明节、抗战胜利75周年、志愿军入朝参战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策划一系列祭扫专题,发布有关纪念回忆文章,制作一系列专题视频,大力宣传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致敬疫情中的“逆行英雄”;大力宣传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史进程中英勇献身烈士的感人事迹、重要贡献,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突显向英雄群体致敬的主题。

(三)网上互动参与。通过网络着重展示烈士家书和红色经典影视、诗词等文化作品以及身边的英烈精神感人故事,策划英烈保护知识网络答题、感念寄语征集及有奖征文等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强化致敬和精神传承的主题。

(四)网上直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作用,利用网络、电视等开展网上直播,更加直观的向社会展现英烈祭扫实况,吸引烈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尤其青少年参与到向烈士致敬的网上祭扫活动中。一是对第七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活动进行网上直播,二是对部分有特色的烈士陵园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特殊时期缅怀祭扫烈士的工作情况进行直播,三是做好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牺牲英烈安葬缅怀纪念活动的宣传或直播,让烈属更多感知社会对烈士的尊崇和缅怀。

(五)持续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为牺牲并长眠他乡土地的烈士寻找家人,让烈士的后代得以祭奠,挖掘整理烈士们的光荣事迹,将红色精神、革命传统传承下去。

三、活动安排

各地要按照网上祭扫工作整体安排,结合本地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清明祭英烈工作,认真谋划网上祭扫活动,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服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充分利用自有网站、微博、微信、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网上祭扫活动;没有申请新媒体帐号的,活动期间应抓紧申请帐号,各地应将申办的新媒体账号报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并在新媒体平台上关注“中华英烈网”在相应平台上的帐号,要协调在本地区、本单位网站或相关网站醒目位置加入中华英烈网“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专栏链接(网址:www.chinamartyrs.gov.cn),并与中华英烈网融媒体形成内容发布互动机制,形成集群宣传效果,为网上祭扫提供集中统一的便利入口。

(二)认真实施精细化管理。督促指导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充分利用疫情防控烈士陵园闭园的时机,加强精细化管理。要结合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将安葬于烈士陵园内的烈士信息与烈士墓一一对应,拍摄每座烈士墓的实景照片,并在新媒体平台、陵园网站为其建立具有现场感的烈士网上纪念堂(馆)。所有烈士墓照片均应通过褒扬纪念管理系统上报。

(三)全方位提供线上祭扫服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开展祭扫烈士活动,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祭扫服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期间陵园关闭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开展祭扫烈士活动。清明节期间烈士陵园要通过为每座烈士墓敬献鲜花、擦拭墓碑等绿色文明方式祭扫烈士、告慰烈士英灵并可对有关祭扫活动进行网上直播;要创新祭扫服务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开设有关平台或直接为烈属提供代为祭扫服务。对开展的工作、提供的服务均要录像、拍照,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本单位的新媒体进行展示,并将信息报送至清明祭英烈专题内容报送系统,引导社会各界“足不出户”瞻仰烈士陵园和线上祭扫。

(四)广泛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要通过与媒体合作等形式,继续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向大众提供烈士信息查询服务,为更多烈士找到亲人,让烈士“回家”。做好陵园信息公开工作,视情将陵园安葬烈士信息公开到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上。

此外,可结合当地网上祭扫活动,另行探索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充分保障烈士亲属和退役军人等祭扫人群的身体建康,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创新工作方法,做好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按要求定时通风、消毒,确保纪念设施安全。

(二)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网上祭扫引导,解决网上祭扫难题,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创作和宣传有关以英烈精神传承为主题的文化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或出版物。

(三)创新形式,提升实效。要精心设计群众易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守护英烈。创新传播方式,注重互动体验,将线上祭扫与瞻仰相结合,增强网上祭扫活动感染力。加大信息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力度,及时通过网络渠道向社会展示,营造致敬英烈、缅怀英烈的深厚氛围。

各地要认真总结网上祭扫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形成长效机制,相关情况总结请于4月15日前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同时,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研究做好陵园重新开放后的烈士祭扫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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